腾龙公司开户8月28日电 商务部28日在官网发布公告,自2025年8月29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
持续征收反推销税,施行期限为5年。
公告称,2019年9月3日,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37号公告,决议自2019年9月6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
进口苯酚征收反推销税,反推销税率分别为美国公司244.3%—287.2%,欧盟公司30.4%,韩国公司12.5%—23.7%,日本公司19.3%
—27.0%,泰国公司10.6%—28.6%,施行期限为5年。
2021年1月29日,商务部发布2021年第3号公告,腾龙公司官网根据该公告,2020年12月31日英国脱欧过渡期完毕后,之前已对
欧盟施行的交易救助办法持续适用于欧盟和英国,施行期限不变;该日期后对欧盟新发起的交易救助查询及复审案子,不再将英国作为
欧盟成员国处理。
2023年4月26日,商务部发布2023年第15号公告,决议由泰国国家石油全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继承PTT苯酚有限公司在苯酚反推销
办法中所适用的税率及其他权利义务。
2024年9月5日,应我国苯酚工业请求,腾龙公司网址商务部发布2024年第36号公告,决议自2024年9月6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
、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所适用的反推销办法进行期终复审查询。请求人未对原产于英国的进口苯酚所适用的反推销办法提起期终
复审查询请求,自2024年9月6日起,对原产于英国的进口苯酚所适用的反推销办法到期停止。
商务部对假如停止反推销办法,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推销持续或再度产生的可能性,以及对我国苯酚工
业形成的危害持续或再度产生的可能性进行了查询。
商务部裁决,假如停止反推销办法,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对我国的推销可能持续或再度产生,对我国苯
酚工业形成的危害可能持续或再度产生。
依据《反推销法令》第五十条的规则,腾龙公司客服商务部根据查询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持续施行反推销办法的建议。国
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议,自2025年8月29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持续征收反推
销税,施行期限为5年。
公告指出,自2025年8月29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
相应的反推销税。反推销税以海关确认进口货品的计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推销税税额=海关确认进口货品的计税价格×反推销税
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确认进口货品的计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推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